2014-09-12 21:25:46

暑假作業6

文章名稱:
定義“體育”與“運動”的諸多問題
作者名稱:
劉進枰
資料來源:
臺中教育大學體育學系系刊 ; 2 期 (2007 / 06 / 01) , P154 - 160
內容摘要:
如何定義「體育」和「運動」,會使它在關鍵的時刻,決定我們的認知,進而影響決策。然而,從江良規、許義雄,到現在,經過那麼多年的努力,這個問題還是沒有得到一致的共識,顯然定義它有存在的困難點。
本文並不企圖討論出「體育」或「運動」的定義,而是提出一些個人在定義時發現的困難,目的在於希望能幫助此一課題的釐清。
個人認為定義「體育」和「運動」時有如下五個困難點:
其一,「概念性名詞」難以精確界定。「體育」和「運動」都是概念性名詞,非操作型定義,界限難免有所不明或遺漏。
其二,外文的翻譯,中文沒有精確的對應用語。「體育」和「運動」並不能完全契合外文的原意,翻譯上的缺失,妨礙了定義的明確性。
其三,學界和民眾的認知不同。民眾是將「體育」和「運動」混淆使用,而且是以身體活動的外在特徵為認定標準,和學界大有不同,使得學界的定義功能不彰。
其四,心理狀態成為定義「體育」與否的判準。「體育」和「運動」定義與是否具教育性,和是否為勞動有關。然而這些判準都與個別的心理狀態為依歸,有時難以用單純的外在條件來判斷。
其五,「體育」的定義如果窄化了它的範圍,將限定它的學術研究領域。亦即,「體育」如果只是「目的化的身體活動」,那麼它的學術研究領域將只及於教育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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