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典範
護理典範人物 蔡巧女士, 1910年10月18日出生於彰化鹿港。家裡再做木桶為業。但父母堅持讓她入學校接受教育。1926年,日本政府在台灣開始設立「護士」制度,教會的林照牧師鼓勵蔡巧去學習當護理工作。因此,在 1927年林照牧師帶她去彰化基督教醫院見當時的院長蘭大衛醫師。蘭醫師將她留在身邊隨他跟班一段時間後,見她靈巧、認真,於是派她上台北馬偕醫院接受護理訓練。日本統治台灣時代,政府禁止民間的「接生婆」,改採需要有政府認定的「助產士」檢定考試通過者才可以。因此,只要考到這項證照考試,助產士就可以賺取一筆不小金錢。1931年,蔡巧女士完成護理訓練,因為成績優異,經過馬偕訓練班主任的推薦, 順利取得護理和助產士兩個證照。1932年,完成學業的她,很自然地回到彰化基督教醫院服務。她熟巧的工作和認真的態度,很快就成為蘭醫師在開刀房最佳的助手,而她認真的態度使院方對她大為賞識,1934就升為「護理長」。給予許多貧困窮苦人家免費醫療醫治,因此,培養她心靈有個重要的認識:真正的富有,是助人而不收回報。也因為這樣,讓她一直深信:護理學習更多,就可以幫助更多人。之後丈夫陳法丁在1937年因為腹膜炎而去世。留下兩個女兒。因此,她決定帶著兩個女兒回夫家坪林公公婆婆的家居住。他在戶政事務員找到工作。早期的台北有一年發生水痘流行,鄉公所從台北城拿藥回來,卻沒有人會用注射筒。就在這時候,蔡巧女士表示她可以做這項工作。就這樣蔡巧女士之前所學的,就可以發揮所長了大家也才知道原來她是科班出身的醫護人員,且是有證照的助產士。之後鄉里的人都會找她幫忙助產接生,甚至三更半夜,經常需要走很長的山路。但不論如何,她都堅持,只要是下班時間,無論多遠她都會去幫助,而接生都一概不拿任何費用,她大可用助產士的執照,賺許多的錢。 因此鄉民每逢需要蔡巧協助接生,就會主動準備許多東西,其中最多的,也有鄉民多準備一些食物,當作「禮金」。就這樣,免費替人接生長達35年久,直到65歲從鄉公所退休後,她依舊樂此不疲,直到快80歲時,才因為年紀老了才退休。我覺得這位蔡巧女士太厲害了,他將她所學的技術都奉獻出來而且他也不會拿任何費用。這都是我們應該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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