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終病人

病患臨終時,如果代理人決定給病患用呼吸器延續生命,日後可能會認為自己折磨了他;如果拒絕急救,則可能會反悔」,這就講到臨床倫理學這本書所提到的決定能力、自願、代理決定跟預立醫囑的特定問題了!代理決定是一種「替無法為自己做醫療照護決定者做定」的方式。它是根據「尊重自主」的倫理原則,但是就會有兩個問題:(1) 誰應該代無法自行做出決定者做決定?(2) 代理者又該如何做出決定?然而這兩個問題都是病患家屬不可承受
我注意到在過去,臨床倫理學一直強調病患自主權,卻很少在乎代理人的感受,而我們該如何參考本書,並思考在醫院做為臨床醫療人員,如何協助家屬及病人解決這重大的議題。傾聽病人、將心比心,與病患和家屬間要保持良好的溝通。還有醫師與人的溝通及對人的態度,都會直接影響到治療成果。
病人有權利決定自己的治療方式,並得到決定所需的相關知識。在治療前,獲得病人同意,然而,在實際執行上,會有其它倫理原則、民俗習慣或利益衝突的問題。在某些情況下,是相互衝突的。例如:家屬擔心病人承受不了打擊而要求醫師不要告知實際狀況。即使在實際上無法完全適用,但是我想只要在醫療行為當中,這個想法時時刻刻記在我們心中,就可以減少甚至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

新增時間 : 2023-01-28 13: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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