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心理學 六大理論

驅立理論:心理學家認為覺醒和表現指間是直線的關係,依照他們的觀點,稱為驅力理論。個人的覺醒水準提昇,表現也會隨之提昇。

舉例:當某位運動員心力越加振奮時,表現也會越加優異。

 

倒U字型假說:由於不滿意於驅力理論,大多數的運動心理學者改用到U字型假說解釋覺醒狀態和表現的關係。假說主張在低覺醒狀態時,表現會在平常水準以下,因為運動者的心理不夠振奮。隨著覺醒程度的提昇,表現會逐漸改善,當覺醒升到最適當的一點時,將會產生最佳表現。

舉例:主場優勢,迷思或事實,球迷對主場球隊的支持與鼓勵是影響球員表現的一種方式。

 

個人最是功能區域:發現運動員在狀態焦慮水準處於個人最適的區域範圍內時,會產生最佳的表現,但狀態焦慮水準在此區域外時,則表現會不理想。個人最是功能區域可能發生在狀態焦慮連續上偏低處、中間區域或偏高的範圍內。

舉例:每個人有促近表現的正面情緒和負面情緒,也有不利表現的正面情緒和負面情緒,這是具有進展性的重要觀念,表示某特定情緒可能增進某個人的表現,但對另一個人的表現可能是有害的。

 

多向度焦慮理論:認知性和身體性焦慮,一般認為這兩種呈份也就是身體性狀態焦慮和認知性焦慮對於表現不同的影響效應。

舉例:快速的心跳和悲觀的預期可能對你的表現有不同影響。

 

大災難模式:預測運動員只有在不擔憂或低認知焦慮時,生理覺醒和表現之間才會呈現倒U字型關係。

舉例:Hardy的大災難模式認為表現的好壞受到生理覺醒和認知焦慮兩者複雜的交互作用所影響。

 

 

逆轉理論:覺醒會如何影響表現要看個人如何解釋自己的覺醒。

舉例:運動選手可能會瞬間改變-逆轉-他們對覺醒的解釋,可能一下子覺得覺醒是正向的,過一下又覺得覺醒是負向的。逆轉理論預測:運動選手必須能將覺醒解釋為愉快的興奮敢而非不愉快的焦慮感,才能有最佳表現。

新增時間 : 2013-04-15 20: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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