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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論理學作業 12577 2017-09-16 21:31:11
1045101431 54 洪嘉珮
我覺得愛娃護士應該堅持為維護史東先生的安全而限制他的活動,雖然愛娃護士告知史東先生沒有人協助時不能自己下床這樣違反了個案的自主性,但出發點也是為了他的安全好,我覺得這是可以和個案溝通的,可以讓個案清楚知道是為了讓他安全避免無人協助時因藥物副作用而跌倒增加傷害。如果和史東先生真的溝通不良,為了維護個案身體安全,我覺得也是可以和醫生討論,例如課本討論第二層平值提到的利用化學方式減少藥物劑量,使暈眩、噁心、沒有方向感等副作用減少,讓史東先生比較有能力下床,使跌倒的機會降低,這樣一方面能減少護理人員的負擔,另一方面也能滿足史東先生的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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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倫理心得作業 12546 2017-09-16 21:03:33
護理倫理心得作業
因為史東先生罹患了前列腺癌而且已經轉移到骨骼 護理人員希望史東先生舒適度過餘生 因為史東先生有吃止痛藥 而止痛藥的副作用會導致噁心跟倦怠及步態不穩 史東先生的下半身也癱瘓了2年所以護理人員跟史東先生說不管什麼時候下床就要按鈴 可是因為史東先生年幼的陰影所以史東先生非常害怕被限制
我覺得如果史東先生真的小時候有陰影 叫他下床都要按鈴會讓他覺得他的自由被限制而且也違反了尊重個案的自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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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倫理作業 12568 2017-09-16 20:37:05
學號:1045101310 座號:45 姓名:陳敏欣
如果是我面對這件,我的決定會是儘量維護「個案的自主性」,滿足個案心理上的需求,會這樣決定是因為,其實一個癌症很嚴重的病患,能夠享受自由和自主的時間並不多了,如果在醫生允許的情況下,請醫生和病患溝通,使用低劑量的鎮靜藥物,來維護個案清醒的意識,讓個案能下床活動,但仍告知他,若在意識不清的情況下仍要下床活動時,需有人在旁邊或是按鈴找護理師來協助下床,而護理人員有空時就去巡視,以降低事故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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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倫理心得作業 12571 2017-09-16 20:20:02
1045101313 48號 張楗晟
針對護理倫理2-13~2-16的個案問題進行研討,個案是72歲藥劑推銷員,因前列腺癌住院,個案體力差、血壓低、半身痲痹2年、屬於高跌個案,有多次私自下床的紀錄,我們要探討的是否該施予個案限制自由的措施,首先應以病人狀況做評估,病人的身體情況差,如私自下床恐跌倒受傷,但個案主訴可以忍受病痛希望可以自由活動及呼吸新鮮空氣,個案的兒子說明個案曾受困火災,所以害怕限制於小房間,根據上述經過反思,我覺得不該限制個案自由,因為個案前身為藥劑推銷員,對藥物及病理有一定的瞭解,但他仍覺得心理自由比身體狀況來的重要,我們護理人員是因為個案需要而照顧個案,如果把個案照顧好可是卻沒顧及心理層面,對於一個心死的人而言活著有何意義?可是如果個案活的開心自由,哪怕是一瞬也滿足值得,這位72歲個案因癌症恐活不久,更應該讓他多做自己想做的,別為人生最後一刻留下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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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倫理心得作業 12572 2017-09-16 19:54:43
對於個案想下床這個問題,各有各的好壞,一方面限制到個案的自由,一方面是身為護理人員也有應盡的責任,所以這件事可以試著跟家人討論看看,是否輪流陪病人或請看護,請護理人員多加注意離床知報器,因火災造成之心裡創傷可請精神科多加協助個案,病人也知道我們是問他好但他仍會害怕一個人在密閉空間,所以我認為應該讓個案下床,但需有人輔助個案,如果可以可使用輪椅或助行器降低其跌倒之機率,因倫理或道德有些部分都會衝突到,以上是我的看法及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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