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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內容
      
護理倫理心得  12564  2017-09-16 02:36:55

如果我是護理人員,還是會限制史東先生的自由 ,因為知道他會有跌倒的風險,如果明知會有跌倒的風險還不做,那是危險行善也是不傷害原則。我覺得如果史東先生的手可以自由活動,意識也很清醒的話,早上可以幫助史東先生坐到輪椅上,讓他可以自己出去曬曬太陽,呼吸一下新鮮空氣,希望這樣對史東先生的健康會有幫助,晚上讓他躺在床上,把呼叫鈴放在史東先生按的到的地方,請他有需要下床時一定要按呼叫鈴,並告訴史東先生這是為了防止他跌倒受傷。平時要給予史東先生心靈上的關愛與支持,多鼓勵史東先生的家屬多陪伴他,讓史東先生感覺他不孤單,並要有同理心 。並希望史東先生可以多依靠護理人員一些。
      
護理倫理心得作業  12534  2017-09-16 00:51:36

護三己 1045101276 11號 江宜臻 現在病人的自主權比起以往提升了很多,所以在許多事情執行之前都必須經過病人的同意,才能開始執行。我覺得這個有好壞,好是因為尊重病人,壞是如果病人不配合就無法完成治療,可是有的人真的是不得已一定要束縛起來,就像我實習時看見的一位阿公,他因為中風吞嚥困難所以插著鼻胃管,但因為他會躁動所以必須束縛住,這是避免鼻胃管不小心被他拆除要重on和避免傷害到他自己,因為實習在急重症病房所以有很多病人是會被問是否DNR,問到這個如果我是病人我會很猶豫,可是有的病人知道自己的病況選擇不拖累家人選擇簽同意書,這份同意書是份證明,也是尊重病人決定的白紙黑字。
      
護理倫理心得作業  12542  2017-09-15 23:44:01

學號:1045101284 座號:19號 姓名:洪思涵 病人需要協助起床? 我認為病人是需要協助起床的。我是以目的論來判斷的我的現在的結果,因為目的論是指由道德行為的結果來決定此行為的價值及是否正確。史東先生因為幼年的火災經驗所以希望過有品質的生活,關心的是身體的自由活動及呼吸新鮮空氣,史東先生的動機是正確的,但也因為史東先生這樣的行動,導致他個人身體有明顯的危險,會因為這樣的行為讓他跌倒而受傷,要是史東先生經常在醫護人員沒協助之下起床,不但給自己造成傷害,也給了醫護人員負擔,也說明了他的結果是有害不好的。但我認為史東先生此行為也屬與利己(為我)主義,因為他認為自己這樣的行為對他而言是快樂大於痛苦,他只有去感受自己的苦樂,而沒去感受醫護人員的苦樂,所以我會限制史東先生下床,這也是為了要避免史東先生因為身體的自由活動及想呼吸新鮮空氣的行為,而讓他跌倒在床邊。雖然我知道史東先生是因為年幼的經歷材會有此行為,也知道這樣限制他只會讓他覺得我們在壓迫他自由的限制,但為了史東先生的安全,我必須限制他下床,需要起床時去協助他,是少我達到的目的及結果是好的。
      
護理倫理心得作業  12565  2017-09-15 23:13:23

我覺得我會選擇尊重自主原則 因為如果選擇維護史東先生的安全而限制他的活動的話 就失去了自主原則的意義這樣病患也不會開心甚至不想 接受治療 我覺得要照顧的話就要連病患的心理一起照顧 如果連他的心裡都沒辦法治療那算什麼治療就算治療好了 他如果精神出現問題一直想起小時候的事情那不就沒有 治療的意義了所以我覺得把病人的心理治療好了病人也 就願意配合治療了那這樣也就治療好了整個人了
      
護理倫理  12574  2017-09-15 21:34:10

如果是我的話,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史東先生請個看護,這樣他要下床就有人可以協助他。 但是文章裡沒有這個部分,所以愛娃想讓史東先生要下床必須要按鈴,史東反對這樣他沒有自主權,而且他會怕怕因為小時候的陰影。所以愛娃的兩個想法會衝突到。如果必須選一個的話,我會為了史東先生的安全著想而限制他的自由,因為他有跌倒的風險,跌倒的高危險群如果不做防範的話就違反不傷害原則了,肯定吃官司。這時候我們可以適時的關心他,給他心靈上的支持以及同理心。但是我還是覺得請看護最好啦!有人能時時刻刻顧著比較放心吧?還有人能幫忙推輪椅。 不傷害原則(The principle of nonmaleficence) 醫師維持本身有良好的臨床知識及技術、謹慎地執行以達到「適當的照顧標準(standard of due care)」,並避免讓病人承擔任何不當的、受傷害的風險,即是在履行不傷害原則。人格有問題、能力不足或有詐騙不法行為,便是違反不傷害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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