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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內容
      
hey !!  9490  2013-01-20 01:14:52

哈囉!!!

請各位

有控歡迎來我部落格踏踏齁  ^______^

      
助人為快樂之本  9525  2013-01-20 00:25:11

 

時數不是重點 重點是我喜歡幫助別人

 

以後我有時間我也會繼續當志工

繼續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不能不知的重要法律基本常識!!!  9526  2013-01-19 22:01:58
第一則 錯誤觀念: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正確觀念:「簽名」有效,用「印章」代簽名也有效。 第二則 錯誤觀念: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正確觀念:公司欠錢只能找公司要,不能向個人要。 第三則 錯誤觀念:刑事案件可以和解銷案。 正確觀念:刑事案件只有「告訴乃論」之罪,如果和解可以「撤回告訴」結案;至於大部分的犯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民事和解後,院檢方仍需依法處理刑案。 第四則 錯誤觀念:父債子還、夫債妻還。 正確觀念:原則上父債子不用還,夫債妻不用還。 第五則 錯誤觀念:債務人交給您所有權狀,您就能享有抵押權。 正確觀念:抵押權必須到地政機關申請抵押權登記,而且登記完成後才能取得抵押權。 第六則 錯誤觀念:別人的著作如果沒有向政府登記就沒有著作權。 正確觀念:著作如果具有原創性,不需登記,於著作完成時就享有著作權。 第七則 錯誤觀念:民事被告也會坐牢。 正確觀念:刑事案件才有刑罰問題,民事案件無關犯罪,當然沒有坐不坐牢的問題。 第八則 錯誤觀念:協議離婚,雙方簽名後婚姻就結束。 正確觀念:刑事案件只有「告訴乃論」之罪,如果和解可以「撤回告訴」結案;至於大部分的犯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民事和解後,院檢方仍需依法處理刑案。 第九則 錯誤觀念:女兒是潑出去的水,沒有繼承權;養子女不是親生的也沒有繼承權或只能分少一點。 正確觀念:女兒也好,養子也好,都享有繼承權,而且原則上應繼分和兒子或親生子女都一樣多。 第十則 錯誤觀念:繼承遺產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正確觀念:繼承遺產不但繼承「權利」,同時也要繼承「義務」,因此可能有利也可能不利。 第十一則 錯誤觀念:離婚後,子女均歸父親監護。 正確觀念:離婚後,子女不一定歸父監護也不一定歸母監護,甚至可交由適當的第三人監護。 第十二則 錯誤觀念:只要拿到勝訴判決書,官司就贏了。 正確觀念:案件必須等「確定」勝訴才算勝訴。第一審或第二審勝訴,官司不一定會贏到底。 第十三則 錯誤觀念:民事案件取得勝訴且確定的判決後,法院會主動幫您執行。 正確觀念:民事案件確定打贏官司時只拿到一紙勝訴判決書,如果對方不主動履行,必須另外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否則法院不會主動幫您實現債權。 第十四則 錯誤觀念:要有三張以上驗傷單才能判准離婚。 正確觀念: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理由請求離婚的案件,不一定要有三張以上驗傷單才能判准離婚。 第十五則 錯誤觀念:知名品牌商品上的圖樣(LOGO)好看又好賣,我可以仿照圖樣用在自己出售的同一或類似商品上來增加銷售量。 正確觀念:知名品牌的圖樣(LOGO)通常都有註冊而享有商標專用權,如擅自用在自己出售的同一或類似商品上將違反商標法,不但構成犯罪要坐牢同時還要賠人家錢,絕對划不來。 第十六則 錯誤觀念:一地數賣時,先簽買賣契約的人可以先拿到土地的所有權。 正確觀念: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後買方只取得要求過戶的請求權而已,至於不動產的所有權是以「登記」為準,因此所有權是由先完成過戶手續的人取得,不一定是先簽買賣契約的人。 第十七則 錯誤觀念:親人不能作證。 正確觀念:如親人願出庭作證依法可當證人,只是證據力法院可能會認較薄弱。又在法定親等內親人依法可拒絕作證。 第十八則 錯誤觀念:孩子是我的,我高興打就打。 正確觀念:不可以虐待兒童或青少年,否則主管機關可以介入。 第十九則 錯誤觀念:父母可以作主代子女訂立婚約或結婚。 正確觀念:訂婚或結婚都是身分行為,應該尊重當事人意願,故應由男女雙方本人決定,父母不能作主。 第二十則 錯誤觀念:先生毆打太太是家務事,別人管不著。 正確觀念:家庭暴力是違法行為,任何人都可以干涉。 第二十一則 錯誤觀念:經律師見證的契約絕對沒有糾紛。 正確觀念:與其請律師見證,不如請律師撰寫契約內容。 第二十二則 錯誤觀念:簽訂契約後高興解約就能解約。 正確觀念:契約簽訂生效後,除非「雙方合意」解除契約,否則如只有一方要解約時,必須符合法定或契約約定條件才可片面解約。 第二十三則 錯誤觀念:為了讓孩子從母姓,可以找個與母親同姓的人來收養。 正確觀念:「收養」在法律上的效力很大,被收養人不但改從收養人的姓,而且與親生父母的法律關係將因此中斷,因此要慎重。 第二十四則 錯誤觀念:原告可以任意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正確觀念:訴訟應向哪一個法院提起有一定的規定,除有特別規定外,原則上以「被告」的住居所所在地法院為管轄法院。 第二十五則 錯誤觀念:親友拜託作保時礙於人情而簽個名或蓋個章不會有事。 正確觀念:只要在文件上有簽名或蓋章的人都要負法律責任的,蓋章或簽名當保證人後,日後被保證人如果不履行義務,保證人就要依法代負履約責任,不是開玩笑的。 第二十六則 錯誤觀念:會首倒會就構成犯罪。 正確觀念:倒會除有民事責任外,並不一定成立刑事犯罪。 第二十七則 錯誤觀念:沒有書面,契約就不成立。 正確觀念:只要雙方意思一致,即使只是口頭約定也可成立契約。 第二十八則 錯誤觀念:協議離婚可以隨便找人當證人。 正確觀念:協議離婚的兩個證人必須確實知道男女雙方離婚的意思,否則離婚要件不成立,離婚不生效。 第二十九則 錯誤觀念:父母離婚後歸他方監護之子女與另一方即斷絕父母子女關係。 正確觀念:離婚只是夫與妻之配偶關係消滅,至於子女與父母因本於天然血統而發生的關係不會受影響。 第三十則 錯誤觀念:送貨單上「片面」的附註事項可以構成契約的內容。 正確觀念:所謂契約必須是「雙方」合意的內容,如果送貨單上賣方片面加註的事項買方沒有同意的話,不能主張是契約內容。 第三十一則 錯誤觀念:租賃契約只要有到法院辦理公證手續,那麼租期屆滿房客如果不搬,都可直接強制執行。 正確觀念:辦理公證租賃契約時,必須加註「租期屆滿不搬可逕行強制執行」的約定,否則租約雖經公證仍不能直接強制執行。 錯誤觀念:交保就是無罪。 正確觀念:交保只是刑事案件確定前「暫時」停止羈押或免予羈押而已,交保並不等於無罪。
      
當你擁有愈多時 願意給的竟然愈少 !!   9526  2013-01-19 21:56:51
在雲林急診的最後一個夜班,想不到病人竟像知道我要離開似的如潮水般從各處湧入。 晚上9點多, 門診醫生轉介來一位病人 溫 先生。 他發燒、嘔吐,右下腹有明顯的壓痛及反彈痛,看 來就像是盲腸炎。我幫他作了簡單的身體檢查,告 訴他和他的妻子我的猜測以及可能需要開刀。 『醫生,能不能更確定一點?』 溫 太太猶豫地追問。 『好吧,』由於來診病人很多,我說:『等一下抽血結果出來我再進一步和你們討論』。 一小時後,抽血的結果顯示白血球上昇、發炎指數也升高。 『有八成的機會是盲腸炎了,』我說:『我會請外科醫生來和你們討論開刀的事』。 只見 溫 太太又遲疑了:『八成?能不能肯定是或不是?』 我有點生氣的回答道: 『當 然還有可能是憩室炎、腹腔內膿瘍等等的可能。我也可以很武斷地只告訴妳就是盲腸炎,反正開刀下來醫生也會告訴你『是有一點發炎』而妳也不會知道真相。只是 醫學上本就沒有百分之百確定的事,我希望你能夠了解,也尊重你知道各種可能的權利。而且臨床上已經這麼像了,等待進一步檢查可能會有盲腸破裂引發敗血症的 危險。』 溫 先生始終不發一語, 溫 太太似乎不喜歡台北來的醫生這種多重可能的解釋方式。 在雲林我還是第一次遇到這麼龜毛的病人;我替他打上抗生素,並且安排電腦斷層(CT), 然後轉身回到淹滿病患的來診區繼續處理其他病人。心裡直嘀咕健保局審查員若是抽到這本病歷一定會刪我CT檢查費60萬 元,然後附上一句『要放大100倍以嚴懲浪費』。 一 小時後,斷層片洗出來,果然在盲腸附近有發炎腫脹的跡象。 『現在盲腸 炎的可能性有九成以上了,』我指著片子對 溫 太太說:『少數的病人可以只用抗生素注射治癒,但大多數的情況下開刀還是最好的選擇(我 還是維持我的說明方式)。』 想不 到她竟然回我一句:『醫生,能不能帶藥回家吃就好?』。這回換我生氣了! 來 診護士一直在叫有新病人新病人快來處理,這對夫妻竟然還這麼多意見纏著我。 我 說:『如果早要這樣就不需要這麼多檢查了!你不信任我們,我可以把你轉到其他醫院開刀,但要回去我不會同意。』他倆靜默不語。 我於是說:『要不然你們就簽自動出院吧,有事我們不負責!』。 想不到一直不說話的 溫 先生竟然開口道:『簽就簽吧!反正我爛命一條。』 我心頭一驚,只見 溫 太太低下頭說:『 江 醫師,我們不是不想治療或住院,只是我們一點錢也沒有。他每天作捆工領現,3個小孩才有飯吃。現在要是他開刀住院…』。 我突然對剛才言語的魯莽感到抱歉,想了一想說:『我覺得你還是開刀才能最快復原。我找 外科醫師下來看看,錢的事明天一早我會照會社工室來協助你們。』 外科醫師也真好心,他算一算開腹腔鏡復原的最快,只要住院兩天,不過要自費兩萬多元;開傳統術式住院日數稍長,但只要花三千多塊;用抗生素治療則可能要住院 一週以上。『真是一毛錢逼死英雄好漢!』他搖搖頭道。 溫 太太想等隔天早上社工確定補助金額後再決定治療方式,於是 溫 先生就先在急診打了一晚上的點滴與抗生素, 溫 太太則是回家哄小孩睡覺後,半夜又來陪先生到天亮。 ********************************* 我在晨間會議時向鄰座的 蘇 醫師提到了這個病人。『想不到雲林真的有這麼窮的病人,在台北從來不會遇到…』我說。 可是他竟然皺起眉回我一句:『你怎麼可以讓他在急診待這麼久?盲腸炎會有破裂併發敗血症的危險!』 『我當然知道啊,可是…』我想反駁,可是他接下來的話卻讓我啞口無言: 『我們可以讓病人因病 而死,卻不能讓病人因貧而死!』 『你應該先讓他去開刀,錢的事再想辦法,大不了就幫他出嘛!』 我腦中一陣昡暈,不是因為一晚沒睡的關係,而是他突然把我的心敲開了一道刺眼的光,像住院醫師 放映在投影幕上的燈一樣亮。 我想到10年 前的一個晚上,俊貿提議我們去認養貧童,我立刻就答應。那時我的薪水還不到現在的一半,卻對這樣的事毫不猶豫;更早的時候靠公費過活,還能捐出一個月的家 教費並且和俊貿在補習街挨家挨戶募款。 而現在,『付出』這樣 的想法竟已不自覺地被排除在我行為反應的選項之外!幾千塊對現在的我來說,不過是節省一場吃飯錢;對 溫 先生來說,卻是一家人命之所繫。『我怎麼沒有想到?』我懊惱驚覺: 『當我擁有愈多時,我願意給的竟然愈少!』。 我一面想一面走出會議室,遇見社工說他們是登記有案的低收入戶,可以補助大多數的費 用。我走到病床邊,看到護士小姐已經幫 溫 先生換好手術衣。我 向溫 先生解釋手術後大約要休養時間,然後拉上圍簾,把5000元 放在他的手裡,他原本不說一語的漠然突然轉為羞赧, 溫 太太則在一旁說不要不要。 我 硬是把他手握成拳,說道:『沒關係啦,急診加住院要幾千塊,你開完刀還要一個星期不能工作。3個小孩總要呷飯啊!』 溫 太太幾乎快哭了, 溫 先生終於說道:『醫師,我們雖不認識,可是,謝謝謝你對我們這麼好。我之後工作有錢,再慢慢還你。』 我揮揮手道:『沒關係,互相幫助而已。我要下班了,你還是要好好休養,不要急著出院,之後的復原才不會受影響。』 我經過忙碌的看診台,向喚醒我赤子之心的 蘇 醫師道謝;他一頭霧水。 走出雲林急診的大門,門外清晨的陽光似乎更耀眼了。 一 句話,可以改變一個人一生的觀念 一本書,可以影響一個人一生的命運
      
【感人故事】騙老師的學生,影響了我一生   9526  2013-01-19 21:38:55

 

 

來源:不詳(網路轉貼

我的那位學生出了一個考題,顯然只有我通過了這場考試。明天,我就要退休了。
做了整整三十五年的中學老師,我可以說這一輩子過得非常充實,非常有意義。

我到現在還記得我開始做中學老師的那一年,我一畢業,就進入一所明星中學教數學,
學生因為是精挑細選出來的,很少功課不好,教起來當然是得心應手,輕鬆得很。
隨便我怎麼出題目,都考不倒他們。
可是,我忽然注意到班上有一位同學上課似乎非常心不在焉,老是對著天花板發呆。
期中考,他的數學只得了十五分,太奇怪了。全班就只有他不及格。而且分數如此之差。

有一天,放學以後,我請他和我談談。這小子一問三不知,對成績的大幅滑落,講不出任何理由。
他一再說他上課聽不懂我講什麼,我卻覺得他不用功,因此就說我要去找他的家長。立刻緊張了起來,他說他五歲時父親生病去世了,母親改嫁到美國,沒有帶他去。
他一個人和祖母一起住,經濟情形很好。可是祖母年紀大了,連國語都不大會講。
也不認識字,如果知道他功課不好,一定會非常傷心的。

他 被我逼急了。忽然問我:『老師,難道你以為我騙你?難道我會做題目,卻假裝不會做?』我被他問得啞口無言,除了鼓勵他以後上課要用功一點以外,還願意替他 補習數學,而且當天晚上就開始。這位學生一開始還不大願意接受我做他的義務家教,可是由於我的堅持,他只好晚上乖乖地在我的督導下做習題。

我發現他其實不笨,只是對數學反應慢了一點,每週替他補習兩次以後,他終於趕上了進度,考得愈來愈好。兩個月以後,我就不管他了。
這位學生以後就和我很親密了,當時我們夫妻兩人沒有小孩,我太太知道這孩子沒有父母以後,就找他來吃飯,他有什麼事情,一定會來找我商量。包括一些生涯規畫的問題。

他考大學也算順利,去成功嶺前還來向我們辭行,可是第三天,我收到一封他的信,信的內容令我吃了一驚。
-
老師:

請原諒我騙了你一次。當年我功課忽然一落千丈,是我故意的。
我一直沒有爸爸,也想有個爸爸,這樣,如果有什麼問題,我好問問他,因此我心生一計,
我發現我的英文老師、國文老師和數學老師都是男老師,我決定假裝功課不好,看看他們反應如何。

我的英文老師對我的成績完全無動於衷,他將考卷還給我的時候,一點表情也沒有;
我的國文老師將我臭罵了一頓,他說他最痛恨不用功的學生,他罰我站了一個小時。
我雖然只有高一,個子已經很高,高個子最怕罰站,這麼大的人了,還要被羞辱,我當然心情不好。
第二天『赤壁賦』一個字也背不出來,國文老師發現我交了白卷以後,立刻又罰我站,然後,在下課的時候,他向全班宣布,他已放棄了我。

唯一關心我的就是你,你不但一再問我怎麼一回事,還替我補習。其實你只要關心就夠了,我完全沒有想到你免費地當我的家教老師,我必須假裝不懂,如此裝了整整兩個月之後,才脫離苦海,但我從此發現我很會演戲。

最使我感動的人,其實是師母。她對我的關心,令我永遠也忘不了。
師母第一次請我去吃晚飯,正好寒流過境,我故意沒有穿夾克。
師母一看到我衣服單薄,立刻押著我去附近的冬衣地攤,替我選了一件厚夾克,我知道你們做老師的薪水並不高,還對我這麼好,我知道我找到爸爸媽媽了。

我從此以後將你當做我的爸爸,有什麼事,我都會問你,你也都會給我建議,我也偷偷地學你的為人處事。你對人誠懇,我也因此儘量對人誠懇,這些都是你所不知道的事。
我要在此請你原諒我。我當年騙你,實在是迫不得已,我的確需要一個好爸爸,難得你對我關懷,我從此凡事都有人可以商量。
由於你在我功課不好的時候沒有放棄我,你是我一生中對我影響最大的人。

                                                                                                                                祝
                                                                                                                                     教安
                                                                                                                                     騙你的學生
                                                                                                                                     張某某上
-
這封信令我出了一身冷汗,我們做老師的一天到晚考學生,卻很少想到學生也在考我們。
我的那位學生出了一個考題,顯然只有我通過了這場考試。

從此以後我就特別注意後段班的同學,無論他們的資質如何,我都不輕言放棄,總會儘量地幫助他們,使他們能學多少就學多少。
這麼多年來,我教了不知道多少功課不好的學生,有幾位大器晚成,還得到了博士學位。
不論他們的學業成就如何,他仍都在社會上有工作可做,沒有一位出問題的。

我發現後段班學生都非常感激我,他們的任何成就,也都令我感到驕傲。

明天,有很多我過去教過的學生會來參加我的退休茶會,大多數恐怕都是當年後段班的學生,那位騙我的學生當然一定會來。
他的事業很成功,一直和我保持密切的聯絡。我要告訴他,我才應該謝謝他,他改變了我的一生,他是我一生中對我影響最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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