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心得-------對錯都是為了愛
重新約會,多有意思!想起去年再報紙上看到的一則新聞---------達拉斯的一個26歲的女子,新婚才2個月,就發生嚴重車禍,昏迷1個月清醒,居然失去近期的記憶,更遭糕的事,她完全忘記自己的丈夫,只覺得那是逼她逼的很緊的陌生人,直到一位心理治療師建議他們,何不重頭約會,從零開始
她想:我以前既然愛過他,我陷在只要讓自己在去認識他,說不定還會跟他相戀.三年後,他們再度熱戀,走進教堂,那不是婚禮,但是兩個人都穿著最初穿過的結婚禮服,在牧師的見證下,再一次互道誓詞
先找回感覺,再找回生活這句話,常響在我的耳邊
我們起初總因為有了感覺,而決定共同生活,只是在生活的磨蝕下,卻漸漸失去最重要的感覺
於是有人分居了,有人離婚了,有人在去尋找新的伴侶,也有人很聰明的放下生活,兩個人重新約會,重新戀愛,重新結婚,甚至在六十年之後,子女都過世了,他們還能找回那種微妙的感覺
她想:我以前既然愛過他,我陷在只要讓自己在去認識他,說不定還會跟他相戀.三年後,他們再度熱戀,走進教堂,那不是婚禮,但是兩個人都穿著最初穿過的結婚禮服,在牧師的見證下,再一次互道誓詞
先找回感覺,再找回生活這句話,常響在我的耳邊
我們起初總因為有了感覺,而決定共同生活,只是在生活的磨蝕下,卻漸漸失去最重要的感覺
於是有人分居了,有人離婚了,有人在去尋找新的伴侶,也有人很聰明的放下生活,兩個人重新約會,重新戀愛,重新結婚,甚至在六十年之後,子女都過世了,他們還能找回那種微妙的感覺
回應(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