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寒假作業

文章:護理倫理-病人自主性 作者:許麗齡
文章:非癌疾病的安寧療護:談COPD末期照護倫理 作者:許正國,辛幸珍
文章:以病人安全為服務導向之護理倫理議題 作者:李選,張婷
心得:
閱讀完這三篇文章,加上這學期的上課內容,我覺得將病情讓給病人知道,沒有太大的壞處,病人有知道自己病情的權益,假設將來我得到了一個不治之症,我會希望能知道自己的病情,可能會去做我這輩子想做可是還沒做到的事,像環遊世界這種偉大的夢想,至少我知道我有努力去做過,我想我就算是圓夢了,如果不告知的話,或許我就沒有辦法知道我之後將要面對什麼,也無法去預測我之後的生活有多糟糕,也會抱憾而終,當然也是要評估病人的情況,決定是否告知,如果病人情緒不穩或昏迷的狀態,是不適合告知的。如果面臨複雜的情境,該採取哪種態度與立場,並秉持護理倫理規範,以病人為中心的倫理考量,成為病人權益代言人,這是我們要去分辨的。護理人員的基本責任,就是要促進健康、預防疾病、重建健康和減輕疼痛,病人自我決定的權益是基於自己對健康的看法所做的決定,知道自己要做什麼,對自己負責任,護理人員需要給予有效溝通、提供適當的資料增加病人的了解及勝任、提倡自主性,這些都能增加病人的自主性,給病人思考的時間,讓病人參與治療計畫,讓病人有自主權,有受重視的感覺,而不是全權交給醫生與護理人員處理,這樣就沒有自我主張的參與了,對病人與病情都是沒有幫助的,減輕疼痛是我們的責任,我們有必要讓病人了解,這樣才會對彼此有幫助。

新增時間 : 2017-02-15 16:10:00

回應(0)

發表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