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級專業科目相關議題

篇名:代理孕母之相關議題
作者:李慈芬 張育涵 陳 馨
心得:代理孕母一直是一個倫理的相關議題,像、英國、美國、俄國、巴西、泰國、韓國、香港等其他國家,都把代理孕母合法化,但是每個母親都希望能懷有自己的親生骨肉,一個家庭若缺少孩子,大部分的人都認為那是不完整的,因此子女在家庭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但懷孕並非簡單的事,也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懷孕,所以在不孕的情況下,有了代理孕母的產生,在台灣代理孕母是不合法的,台灣有很多類似的案例,我認為親情是剪不斷的,孩子畢竟也是代理孕母懷胎10個月生下來的,多多少少都有感情,應該很難做到生下來之後就不聯絡,如果可以讓代理孕母看望孩子,那麼當那個孩子看著代理孕母喊阿姨的時候,有多不公平.對代理孕母的心理造成很大的影響,也有部份尋求代理孕母的女性是因為心理因素如:擔心懷孕所導致的心臟病、糖尿病、高血壓、嚴重貧血等併發症發生,或者女性擔心會有產後憂鬱症、或為了保護工作前景、保持個人形象而求助代理者。在法律禁止的狀況下,只會使不孕夫妻在沒有保障之下偷偷尋找代理孕母,所以國家基於對人民基本權之保護義務,更應該立法保障當事人的權利及義務,才可避免相關糾紛一再發生。代理孕母的出現會使得現有法律與之產生矛盾,正因如此,政府才應該盡快立法,以免重蹈覆轍,而非假裝視而不見,以為禁止它,就可以斬草除根,解決問題的根本。

新增時間 : 2019-02-14 1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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