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心得《兔子,快跑》

《兔子,快跑》心得
這本書的作者叫約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
這本書的主人翁叫哈利˙安格斯壯(Harry ”Rabbit” Angstrom)也就是兔子,這本書只是在《兔子四部曲》中的一個部份。這本書是第一集。故事中,兔子從萬眾矚目的籃球明星轉變為拋家棄子的負心漢,甚至四度離家出走。為了追逐兔子心裡想那種理想的生活所做的逃離,沒有為兔子帶來解脫的自由,反而讓兔子陷入更深層的苦痛。第二集《兔子歸來》的背景是十年後,兔子與父親在印刷廠的工作結束,一起藉酒澆愁,逃避生活中的種種無奈,此時兔子的妻子珍妮絲已經棄他而去,兔子竟與一位年僅十八歲的離家少女-姬兒,發生了婚外情(儘管婚姻已經有名無實)。兔子此刻就像是一個生活中毫無鬥志的落魄戰士,面對自己的家庭、愛情、工作的失敗,兔子只能依循生活的腳步蹣跚前進。
我喜歡書上寫的這段話:「怕了,他真的怕起來了。兔子想起一招曾經用來自我安慰的老方法:假裝自己在地上挖了一個洞,一旦把目光朝洞下方看著,他就會察覺到那地底的亮光。然後他又把視線移向了教堂的窗戶上,也許是因為這間教堂很窮。或者是這個夏夜來得很晚,又或是有人疏忽了:那裡並沒有亮燈;塗抹石灰的教堂正面,此刻只剩下一圈黑色的圓。」-約翰˙厄普戴克《兔子,快跑》。兔子的離去,是為了回到真實的自我,兔子不承接善意,也不排拒惡意,尋求明澈的,不需要妥協的存在的激情,那就是活者的證明。而這種追尋無法與外界達成和解(也就是共同目的),只能接納了。兔子在黑夜裡無限自由地潛行。最終,這位兔子奔跑起來,為自己而奔跑,最好是一直奔跑不要停下來,隨時準備受傷,隨時準備受傷了再站起來。穿過死亡,便能理解餘生。

新增時間 : 2019-01-29 23:54:20 / 修改時間 : 2019-02-15 16:21:02

回應(0)

發表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