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產業住宿安全衛生現況之研究

壹、前言
由於台灣地區經濟及工商業的快速發展,人們隨著財富的累積生活越來越富裕,戶外旅遊的需求日益增強。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台灣地區主要觀光遊憩區遊客人數2000 年約為九千六百萬人次。隨著政府週休二日政策的實施,加上
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之推動,私人企業及公家機關的員工紛紛利用假日至風景區旅遊,國內旅遊風氣大為盛行。國內旅遊人數到了2009 年更高達1 億7000 萬人
次,9 年間旅遊人數增加7424 萬人次,
旅遊人數成長77%。台灣地區民宿家數
2006 年合法民宿家數為1237 家,房間數5017 間,隨著旅遊風氣大為盛行,到了2010 年合法民宿家數更達到3090 家,房間數12287 間,
民宿家數快速成長163.97%,房間數成長148.15%(交通部觀光局,2009)。
伴隨國民旅遊蓬勃發展的同時,國民旅遊的安全事件與重大災害亦時有所
聞,致使國人仍對旅遊安全有相當程度的擔心。近年來在台旅遊陸續發生了許多
民宿安全意外事件,例如2009 年2 月台北縣九份民宿火警,於民宿頂樓加蓋處,
發生火災意外造成財物損失;2008 年7 月年苗栗縣覽月莊民宿燒毀木造餐廳一
間,造成業者財務損失約10 萬元。合法民宿都出現安全衛生問題,對於不合法
的民宿問題更多,因此民宿管理辦法中雖有訂定消防安全、衛生安全相關規定,
若業者不提出審核申請,民宿管理辦法即如形同虛設,民眾的住宿安全仍然無法
獲得保障(曾慧青,2007)。
目前國內民宿安全衛生管理之規定,主要是依據民宿管理辦法之規定,該法
所謂的民宿是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
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之住宿處
所。民宿之經營規模,以客房數 5 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150 平方公尺
以下為原則(交通部觀光局,2007)。目前民宿在安全方面的規定,皆要求合法
民宿應具備避難逃生設施、緊急照明設備、火災警報器、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和滅
火器等消防設備;在衛生管理方面,規定民宿業者必須注意飲食衛生安全、住宿
安全衛生、環境安全衛生等及意疾病及意外事故之緊急處理(交通部觀光局,
2001)。由民宿管理辦法的內容可以得知,民宿的規模較小,經營者限於財力及
管理能力的限制,無法有效做好安全衛生管理工作。
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的統計資料,截至 2009 年9 月止,我國民宿總家數已達
到3486 家,其中未合法之民宿業者家數高達396 家,不合法民宿房間數佔全國
民宿房間數總和比例高達15.85%。從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看,每六間房間就有一
間隱藏著對消費者不安全的危機。學者指出若沒有安全衛生,就沒有旅遊(林連
聰,1998),這一語道破目前民宿安全衛生管理缺失所在,期望藉由本文之探討,



參考文獻
觀光局(2009)。台灣地區主要觀光遊憩區遊客人數(98 年版)【資料檔】。台北
市:觀光局。
曾慧青(2007)。政府應務實面對違法民宿存在問題,國政評論,2010 年10 月1
日,

新增時間 : 2014-05-09 16:11:52 / 修改時間 : 2014-09-11 14: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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